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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
摘    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以下称支援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有关县(市、区),是《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明确要求,对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加快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对口支援工作有序开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关 键 词:对口支援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  中央苏区  赣南  单位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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