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洗钱犯罪的立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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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立.我国洗钱犯罪的立法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05(1):129-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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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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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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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洗钱犯罪立法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将自然人和单位规定为洗钱犯罪的主体,符合反洗钱犯罪客观方面的要求,保持了与国际刑法的接轨,有重大的立法意义。但仍存在不足之处,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扩大洗钱犯罪的对象范围;改进洗钱罪主观方面的规定;完善洗钱罪的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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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目的 洗钱犯罪 立法 |
文章编号: | 1003-8477(2005)01-012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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