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
| |
引用本文: | 于亮.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J].法制与经济,2009(7). |
| |
作者姓名: | 于亮 |
| |
作者单位: | 西南交通大学法学系; |
| |
摘 要: | 现代社会,私人权益通常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但社会公共利益却游走在"法律保护区"的边缘。虽然在实体法中可以找到保护公共利益的依据,但程序法的空白导致实体法无所适从。公共利益受损最终危及私人利益,建立公共利益的法律救济制度势在必行。但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并非易事,其中涉及立法技术、实践操作等诸多难题。不妨先在某一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以积累经验,逐步建立全面的公益诉讼制度。
|
关 键 词: | 公益诉讼 消费者组织 间接利害关系 前置程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