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个人担保借款中盖章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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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谌祖龙,马良明.如何认定个人担保借款中盖章的效力[J].人民司法,2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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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谌祖龙 马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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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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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从这一条规定来看,签字与盖章似应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因存在各种复杂情况,盖章并非完全有效。我们不妨从个人担保借款中盖章的效力问题来谈。一是担保人承认是自己的印章,但不是自己盖在担保合同上的,也不是自己让借款人盖在担保合同上的。担保人对此应否承担担保责任?审理中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1.担保人印章被借款人盗用或担保人印章丢失后被借款人捡到用于借款。此时,担保人主张自己的印章是被盗用或曾丢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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