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警察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权的行使——对深圳首例“砸窗查酒驾”案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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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莲丽.论我国警察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权的行使——对深圳首例“砸窗查酒驾”案的思考[J].河北法学,2013,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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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莲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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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北京,1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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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深圳首例“砸窗查酒驾”案引发了对强制法颁行之后警察应该如何强制行使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权问题的思考.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权的强制行使受到了行政强制法合法性的挑战,而对这一职权的现实需求并未明显降低.通过分析行政检查、调查、强制三者之间的关系,提出选择制定行政程序法,或清理完善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来解决这一问题,使其既为警察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也为公民享有基本权利提供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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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察检查权 行政强制措施 检查权的强制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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