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农村建设的对象应是自然村
引用本文:李颖.新农村建设的对象应是自然村[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06(10).
作者姓名:李颖
摘    要:对于如何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毅夫提出以下观点和建议:首先,新农村建设的对象应是自然村。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应该以业已形成的、在耕地附近的自然村为建设对象,而不是拆并自然村,集中建立远离耕地的新村。同时,新农村建设主要是给农村地区提供公共基础设施,而农民的房子是农民自己的私有品而不是公共品,因此,不能为了达标而要求农民拆屋建新的标准房。对于其他一些私有品,比如沼气和厕所,因为会影响公共卫生,具有一定公共品的性质,政府可通过补贴的方式鼓励农民进行改造,如果农民财力不足或者没有意愿,政府也不应强迫。其次,公共基础设…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