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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摘    要:1964年,群众出版社出版了《我的前半生》,该书由曾为中国末代皇帝的溥仪先生提供素材并最后审改,群众出版社编辑李文达执笔,按二人共同拟订的提纲,历时4年才创作完成。当时,考虑到政治因素,经上级批准并征得李文达的同意,该书出版时署名为“溥仪”。20多年后,溥仪的遗孀李淑贤以溥仪继承人的身份主张只有溥仪对该书享有版权,并要求依法继承该书版权中的财产权;而执笔人李文达要求确认其合作作者的身份,并依法享有版权。该案的焦点在于:《我的前半生》是不是合作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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