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厅厅长为自己打官司──我国首例党政领导人名誉权纠纷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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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航.林业厅厅长为自己打官司──我国首例党政领导人名誉权纠纷纪实[J].中国律师,19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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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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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4月28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湖北省林业厅厅长韩永诉《炎黄春秋》杂志社侵害名誉权案。名誉权纠纷案近年来此消彼长,但多数为名人诉新闻单位,党政机关领导人为自己的名誉权诉诸公堂,这还是头一桩,事情起于引起这场风波是1998年第2期《炎黄春秋》杂志上题为《以权抗法侵犯社团利益,两级法院判决无条一位厅长》的文章。署名华实,后查明华实为湖北省花木盆景协会(以下简称花协)。湖北省花协和《炎黄春秋》杂志社(以下简称《炎》),即为本案的共同被告。韩永认为,文章将他作为湖北省林业厅代表依法进行的职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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