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访著名宪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崇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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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云翔.坚持“以人为本”——访著名宪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崇德[J].人权,2004(2):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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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云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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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权》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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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我国现行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改,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大事件。著名宪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崇德近日在接受本刊记者的采访时指出:把“人权”这一概念明确地写入宪法,把尊重人权、保障人权提升到宪法的高度,将有利于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也便于我们在人权领域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这是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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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人为本 宪法学家 许崇德 人权保障 修宪 公民权利 私有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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