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满意度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关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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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琼莲,刘志敏.社会满意度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关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解读[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3(1):5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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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琼莲 刘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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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天津市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中心;中共沅江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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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研究”(批准号11&ZD07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残疾人均等享有公共服务问题研究”(批准号10CJL0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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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出台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基于公民需求,确定了涵盖九大领域的国家基本标准,提出供给有效扩大、发展较为均衡、服务方便可及、群众比较满意并最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有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机制、健全的社会管理责任机制、公共财政机制、权力监督机制来支撑。这个标准凸显的亮点在于:折射出人格主体思想的光芒,借鉴了西方社会管理的经验,把握住政府的公共责任与服务职能,捕捉到公民社会发展的节点以及突出基本公共服务的系统性和动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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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满意度 基本公共服务 国家标准 均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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