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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不可诉性
引用本文:韩冬.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不可诉性[J].法制与社会,2008(31).
作者姓名:韩冬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摘    要:关于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的争论,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做法。争论的结果无非是两种,即可诉与不可诉,根据本文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性质的分析,认为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行为属于特殊的鉴定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关 键 词:道路交通事故  认定行为  不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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