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和自然区划结合的警察培训研究——关于新疆“4·23”“6·26”等暴力恐怖案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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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明.行政和自然区划结合的警察培训研究——关于新疆“4·23”“6·26”等暴力恐怖案件的思考[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2):11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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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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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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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介绍、分析新疆行政区划特征、自然区划特点及新疆地区恐怖分子发展动态为基础,针对新疆警察面临的警情研判、线索倒查、规模作战及武器识别、机关警备、自我防范等反恐新课题,提出建议:行政和自然区划结合,在国家和省厅之间,以自然区划为基本单位增设培训机构,变原来的纵向"四级"培训机构为"五级"培训机构;在省厅和地市级的公安机关之间,以自然区划为基本单位增设培训机构,变原来省内民警培训纵向"三级"培训机构为"四级"培训机构。结合气候、地理、习俗、经济和治安等具体情况积极改革、努力创新是迅速提高警察反恐能力素质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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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培训机构设置 自然区划特征 行政区划特点 反恐培训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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