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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人格塑造
引用本文:郑少锋.法官的人格塑造[J].山东审判,2013(1):119-120.
作者姓名:郑少锋
作者单位: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孟子曾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法治在中国的每一次前进,既有学者、立法者深入思考的深深印记,更有无数法官坚实的司法实践活动作为基础。人民法官的工作,有时要"居庙堂之高",端坐在庄严的法庭内坐堂问案;有时又要"处江湖之远",主动走街串巷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而无论在"庙堂",还是在"江湖",处处都彰显着法官的人格魅力。因此,如何塑造好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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