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
| |
引用本文: | 丁咚
,施坚轩.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J].检察风云,2003(15). |
| |
作者姓名: | 丁咚 施坚轩 |
| |
摘 要: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于7月15日推出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新闻发言人为市院副检察长邹传纪,第二新闻发言人为市院宣传处处长朱柏辰。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宗旨是通过定期进行新闻发布,增加上海检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监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据悉,今后新闻发布将每月举行一次,主要内容是:检察机关推出的有关检察业务或队伍建设方面的改革措施、重大举措;由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的或有影响的案件,以及在办案中发现的有典型性、倾向性的问题;检察机关举行的重大会议及检察工作的重大活动;与检察业务相关并为人民群众…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