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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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应珍.试论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完善[J].云南人大,2006(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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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应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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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福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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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关于村民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它明确规定了村民实行直接民主的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确立了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制度框架。进一步充实、完善这一框架体系,建立健全有关村级民主的各项规章制度,是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活动的制度保证。其中,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作为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加强有关问题的研究,对于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现村民自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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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选举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 民主选举 基本法律 直接民主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民主决策 制度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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