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数额认定研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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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庭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数额认定研析[J].法制与经济,2013(1):46-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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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庭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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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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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警察学院科研项目《虚开增值税犯罪若干问题研究》(合同编号:201100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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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随后《刑法修正案八》对本罪进行了部分修订。其中,根据法律规定,虚开税款数额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不仅是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重要依据,还是对其刑罚的重要参考。但在实践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多样性、复杂性,导致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的涉税数额上存在诸多争议,故文章将对其中的一些争议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望通过合理、准确的数额认定,为打击此类犯罪提供更加公正、合理的定罪量刑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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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犯罪数额 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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