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适用督促程序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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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法宏坤.对适用督促程序的几点思考[J].政府法制,2006(1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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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法宏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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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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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因此,督促程序又称支付令程序,专门用于解决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而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不偿还债务的案件。一般认为,督促程序具有以下特点:适用范围的有限性,请求标的的限定性,程序的简便性,支付的附条件性。本文就实践中尚存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予以探究。一、对督促程序的管辖权之争《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支付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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