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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本质论
引用本文:李晓明.犯罪本质论[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
作者姓名:李晓明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摘    要:犯罪本质与犯罪现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犯罪现象是多样性的、复杂的,因此,在透过现象看本质上,理论界产生了众多不同的看法。本文从犯罪本质的政治特征、事实特征、人身特征以及犯罪现象与本质的关系特征上,进一步探讨了犯罪本质这一重要基本问题。

关 键 词:犯罪现象  特征  犯罪本质  多层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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