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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土司制度与西方殖民活动的区别
引用本文:杨庭硕,杨曾辉.论中国土司制度与西方殖民活动的区别[J].贵州民族研究,2014(3):174-179.
作者姓名:杨庭硕  杨曾辉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
基金项目: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BZS039”;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12YJA850010”;“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民族学学科”成果之一
摘    要:中国土司制度与西方列强所从事的海外殖民活动具有本质的区别,两者根本不存在任何一种相似性。土司制度是中央王朝为维护中国领土的完整、维系边疆的稳定,以及促进内地与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各种文化事项交往,因俗、因地而建构的一套职官体制。它是中国传统行政体制在元、明、清三代的具体体现,是王朝职官体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依法执行土司制度纯属中国的内政。然而,西方殖民活动则是工业革命之后,为了向海外掠取资源、垄断市场而采取的移民垦殖活动,是凭借坚船利炮,强制进入非西方地区的侵略行径。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以及昔日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并致力于摆脱西方列强控制的今天,将土司制度与西方列强所从事的海外殖民活动做简单的类比,乃是当代西方学术思想的一种自我解嘲。其目的在于,为国外的反华势力制造借口。为此,中国学人理当做出必要的回应,澄清这两者间的本质区别,以维护中华民族的和谐和发展。

关 键 词:土司制度  殖民活动  内政  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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