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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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艺腾网络公司有10名自然人股东,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10名股东所占有公司股权比例均等。其中,股东袁某准备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袁某即向公司其他股东发出通知,要求如愿意购买的股东应当在3天内给予回复,并说明了购买价格:5天后,袁某再次发出通知,撤回以前的定价购买通知.改为与第三人之间竞价购买.20天后,贾某、林某两位股东回函表示同意按第一次发出的通知内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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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东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协议 网络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 自然人股东 股权比例 公司股权 购买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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