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宪法”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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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祖党.“小宪法”规范化[J].中国民政,19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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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祖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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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浙江省永嘉县为了保证村民委员会更好地为村民服务,组织所属村庄议定了职责范围及议事规则。职责范围是:一、研究上级党政部门指示精神的贸彻落实,形成村党支部决议,协助乡镇政府搞好本村的行政工作和经济建设,办理乡镇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二、教育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民主管理、依法治村活动,制定落实(村规民约)。三、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公益事业,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等活动。四、为本村的经济发展作好服务协调工作。五、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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