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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    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促进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大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基地,抓住战略机遇,加快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产业接续和生态恢复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关 键 词:经济管理  城市  发展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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