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核心劳工标准之一的集体谈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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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信华.论作为核心劳工标准之一的集体谈判权[J].法学杂志,2004,25(3):6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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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信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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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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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劳动法律体系中,集体谈判权并不是一项单独的或孤立的权利,而是劳动者权利体系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它与罢工权和团结权共同构成了“劳动基本权”。集体谈判权的组织保障是工会,集体谈判权的行动保障是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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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会 集体谈判权 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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