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法人的法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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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湛中乐,苏宇.论大学法人的法律性质[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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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湛中乐 苏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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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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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ADA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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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讨论必须以大学法人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前提,而大学法人的法律性质是多样的。从历史上看,大学法人的法律性质经过了一系列变迁,并在不同国家根据当时当地的法律制度产生了变异,形成了一套内涵丰富多样而有着内在共通性的特性。大学法人的法律性质由社会角色、制度环境和组织技术、利益安排和学院政治等原因决定,我们不应只着眼于一种大学法人的既有制度,而应尝试多元化的大学法人定性与法人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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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法人 社团法人 财团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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