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与集体安全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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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凤城.中立与集体安全体制[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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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凤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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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军委法制局!北京10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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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立足国际法上调整交战国与非交战国关系的历史悠久的制度。国际社会的集体安全体制建立以来,产生了中立制度行将过时的观点。但这种观点是缺乏说服力的。从本质上讲,集体安全体制是限制甚至否定中立的,但是,由于现代国际社会的集体安全体制还远未完善,因而给中立留下了广泛的余地。根据现行国际法,在集体安全体制之外,应当维持绝对中立,而在集体安全体制之内,应当维持有条件中立。这种有条件中立具有有限性、优先性、免资性三项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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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法 战争法 中立法 集体安全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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