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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社会主义异化”论
引用本文:陶人.驳“社会主义异化”论[J].现代法学,1984(1).
作者姓名:陶人
摘    要:<正> 近几年来。有的同志把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时使用的异化概念运用于社会主义社会,认为社会主义在其自身的发展中会不断产生异己的力量。他们由此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已经异化。这种“社会主义异化”论是错误的。只要系统地阅读马克思的著作,我们就会发现,他所使用的异化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他在自己的早期著作《一八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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