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垮塌案几个问题的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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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宪权,阮传胜.虹桥垮塌案几个问题的评析[J].法学,199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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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宪权 阮传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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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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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1999年1月14日18时50分,重庆綦江人行虹桥因严重质量问题突然整体垮塌,造成死亡40人,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虹桥始建于1994年11月15日,于1996年2月15日投入使用。在虹桥建设初期,原綦江县委副书记时任綦江县城建委主任林世元没有按国家规定履行相关手续,便把虹桥发包给不具备建桥资质的重庆华庆设计公司富华分公司总承包,该公司又将虹桥工程违反规定交由赵国勋、李孟泽、费上利进行私人设计和私人合作挂靠施工。林还违反国家规定,未对虹桥工程现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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