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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引用本文:吝新房,毕奎明.试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J].人民检察,1997(3).
作者姓名:吝新房  毕奎明
摘    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规定的新罪名。根据《决定》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我国自1994年实行了比较彻底的增值税制,除农业生产环节和不动产外,对所有销售货物和进口货物的行为都征收增值税,并对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也都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已成为我国工商税制中的主体税种,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但是,由于我国实行增值税制时间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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