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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阶梯论
引用本文:杭翠兰,郑新年.证据阶梯论[J].人民检察,2005(19).
作者姓名:杭翠兰  郑新年
作者单位: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 (杭翠兰),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郑新年)
摘    要: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等不同阶段,对证据的证明标准应当是不一样的,且随着诉讼活动的进一步发展而趋于严格,呈现出阶梯状。从证据标准来看,我国的刑事诉讼存在证据阶梯,但在侦查终结、起诉、审判环节表现不明显,有待完善。

关 键 词:刑事诉讼  证据阶梯  价值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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