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犯罪数额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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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威坤.知识产权犯罪数额问题研究[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1(4):10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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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威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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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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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识产权犯罪的七个罪名的认定都与数额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这七个罪名对数额标准的表达方式不尽相同,这与各罪的特点是相对应的。至于单位与个人共同犯罪的数额认定问题,应采用折算的方法各自计算并按照各自的标准来认定。至于既遂未遂问题,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属于情节犯,不应有未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属于行为数额犯,可以成立未遂;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和侵犯商业秘密属于结果数额犯,没有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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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犯罪 数额 共同犯罪 未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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