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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摘 要:
四、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因而重新计算,原来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个: 一、提起诉讼。这里的提起诉讼,不仅包括作为原告的起诉,而且包括以其他诉讼方式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形。如反诉、第三人的请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执行、申报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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