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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酒后驾车险之合法性——以“醉驾入刑”为背景
引用本文:唐英.再论酒后驾车险之合法性——以“醉驾入刑”为背景[J].求索,2013(3):188-190.
作者姓名:唐英
作者单位:[1]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2]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摘    要:酒后驾车险是指以被保险人酒后驾车过失肇事风险为承保风险的一类保险的总称。酒后驾车过失肇事风险属于心理风险范畴,不属于法律禁止承保的狭义道德风险范畴,承保酒后驾车过失肇事风险的酒后驾车险具有合法性。由于以醉酒驾车为典型表现的危险驾驶犯罪属典型的过失危险犯罪,保险人承保酒后驾车过失肇事风险并不违反法律关于故意犯罪免责的强行性规定,"醉驾入刑"并不会影响和冲击酒后驾车险的合法性。

关 键 词:酒后驾车险  “醉驾入刑”  合法性  道德风险免责条款  故意犯罪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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