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要求下社会权保障的合理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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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向和,董宏伟.经济发展要求下社会权保障的合理区间[J].思想战线,2015,4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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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向和 董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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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东南大学法学院 江苏南京,211189 2.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江苏南京,2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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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以社会权度量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研究”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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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发展与社会权保障间存在着相互促进且相互制约的关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权保障的不足与过度都会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损伤,也会阻碍社会权在更深层次上获得实现。为此,需要确定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权保障的合理区间。而将满足最低生活需要作为社会权保障的下限,将符合经济发展水平作为社会权保障的上限,是一种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权保障思路。同时,应将保障公民社会权的程度作为政府考核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防止政府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以保障最低限度的社会权来削减自身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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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发展 社会权 资源 国家能力 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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