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要避免法律基础部分“边缘化”
引用本文:姚迎春,翟艳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要避免法律基础部分“边缘化”[J].学习月刊,2009(18):101-102.
作者姓名:姚迎春  翟艳芳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此文系湖北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重点、难点研究”(课题批准号:2008Z03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由过去分开讲授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合并而成,但是,新的《基础课》绝不是过去两门课程的"机械相加"和"简单拼凑"。要真正体现课程改革的本义,需将过去分开讲授的两门课“有机结合”,使思想道德修养部分与法律基础部分"浑然一体"。笔者在教学过程中感觉到法律基础部分业已成为《基础课》教学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影响了《基础课》教学的整体效果。

关 键 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过程  基础部  边缘化  《思想道德修养》  《法律基础》  课程改革  基础课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