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中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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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立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中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J].中国检察官,2013(14):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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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立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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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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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2012年6月28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余某、尤某结伙,由尤某提议,余某号召,以讨要工资为由,组织、鼓动上海荣欣大酒店员工韩某、孙某(另案处理)等30余人,至本市四川北路1851号上海荣欣大酒店门口,封堵道路、截断往来车辆,且在警察出警后仍不听劝阻,造成该路段交通严重堵塞达10余分钟。后在增派警力的二次劝说下,并在得到警方帮助解决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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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交通秩序 治安管理 情节严重 被告人 聚众 认定 堵塞 扰乱 抗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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