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大彬受贿案全景实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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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璇.晏大彬受贿案全景实录[J].法律与监督,2008(8):4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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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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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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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晏大彬,男,现年45岁,原任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局长,晏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17名行贿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迭2226万元。2008年7月16日,晏大彬受贿及其妻子付尚芳洗钱案,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一审后,晏大彬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付尚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晏大彬案是建国以来重庆所办理的最大受贿案和因亲属被以洗钱罪指控的全国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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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受贿案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实录 全景 利用职务之便 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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