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为“立法后评估”叫好
引用本文:郑文金.为“立法后评估”叫好[J].人大研究,2005(12):1-1.
作者姓名:郑文金
作者单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摘    要:据报载,2005年8月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后评估”动员会,对2003年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正式启动立法后评估工作程序。评估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法规实施的效果,包括行政执法、配套性文件的制定等情况以及法规实施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二是法规中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这是上海市人大自1979年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首次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一直以来,各地立法机关在法规制定阶段,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特别是实行开门立法后,立法机关通过开展立法调研、公…

关 键 词:地方立法权  后评估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历史文化风貌区  工作程序  保护条例  历史建筑  行政执法  经济效益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