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刑事法院行使管辖权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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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帅.论国际刑事法院行使管辖权的条件[J].法制与社会,2011(20):12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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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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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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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罗马规约》的生效,确立了国际刑事法院对国际犯罪中"最严重的罪行"的管辖权。然而,刑事司法管辖权关乎国家主权,妥当处理国家及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关系,是后者顺利行使的前提。本文立足于《罗马规约》,以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作为补充管辖权的属性为出发点,提出国际刑事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具体条件。同时分析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国家主权的关系,进一步论证国际刑事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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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补充管辖权 相对主权 国际刑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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