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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运用《担保法》 推动银行信贷业务的顺利展开
引用本文:李苏平,李光华.正确运用《担保法》 推动银行信贷业务的顺利展开[J].河北法学,1998(3).
作者姓名:李苏平  李光华
作者单位: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李苏平),保定市工商银行(李光华)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其中的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方式在银行信贷工作中运用得比较多,现就这三种方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谈谈笔者的看法。一、关于保证保证是担保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讨g保证人和债权入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银行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保证人。《担保法》从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对保证人做了具体的规定、合格的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而国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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