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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刑法第十一条之我见
引用本文:候国云.修改刑法第十一条之我见[J].人民检察,1996(8).
作者姓名:候国云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修改刑法第十一条之我见候国云我国刑法第十一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笔者看来,该条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未能涵盖所有的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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