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相关官员应否一律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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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建平,宋健,娄义华,王贵宏.治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相关官员应否一律免职?[J].党的生活(黑龙江),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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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建平 宋健 娄义华 王贵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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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话题背景:
2008年的中国天灾人祸接二连三,最近山西襄汾的溃坝重大事故、河北石家庄市乃至全国许多地方均涉案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河南登封"9·21"矿难和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等等,更是给沉浸在奥运成就、"神七"飞天喜悦中的人们头上浇了一盆冷水.在人们疑虑的目光中,一场"问责风暴"来临: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因襄汾溃堤事件引咎辞职,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委书记吴显国因"三鹿奶粉"事件被免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也因"三鹿奶粉"事件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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