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不断完善“探长制”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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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惠成.坚持和不断完善“探长制”之我见[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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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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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九九二年初,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局长冀仁贵同志发表了《“大刑侦”格局》一文,首次系统而完整地论述“大刑侦”思想。“大刑侦”格局的基本点是:改革侦查机制,理顺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尤其是侦查部门的职能优势和全体侦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侦查破案、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以求大幅度地提高破案率、降低发案率,改变被动局面,使侦查工作更好地适应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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