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北京斯威格—泰德电子工程公司诉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及刘永春等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摘    要:原告:北京斯威格—泰德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林,总经理。 被告: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寿祖,经理。 被告:刘永春,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金卡部职员。 被告:丛伟滋,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金卡部职员。 被告:刘生洪,北京市银兰科技公司金卡部职员。 被告:娄景涛,无业。 被告:党宏哲,无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