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能否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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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别涛,王灿发,蔡彦敏,祝好师,廖荣辉,李和仁,孙永生,赵勇伟.检察机关能否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J].人民检察,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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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别涛 王灿发 蔡彦敏 祝好师 廖荣辉 李和仁 孙永生 赵勇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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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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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法律上至今尚缺乏明文规定,实践中为适应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个别地方的检察机关积极尝试作为原告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被法院受理。究竟应该如何解决环境污染纠纷,如何看待实践中检察机关以原告身份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争议很大。近日,本刊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研讨会,邀请专家就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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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益诉讼制度 检察机关 环境公益诉讼 刑事诉讼 环境保护法 民事公益诉讼 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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