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方式与中国法律的融合和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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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符启林,侯怡.BOT方式与中国法律的融合和冲突[J].政法论坛,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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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符启林 侯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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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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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BOT方式是由政府通过协议方式将基础设施建造、经营和管理权让渡给项目发起人,并由其设立一项目公司专门进行经营所得偿还贷款,获得收益。它是一个围绕特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回报转让的活动过程。由于BOT方式涉及到众多当事人的一系列权利、义务的安排,从而形成了复杂的法律关系,特别是与我国法律有融合有冲突,应该对BOT合同及其法律性质、项目公司的有关法律问题、BOT项目风险与政府保证、BOT方式争议解决及其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研究,建立适合于我国的调整BOT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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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BOT方式 中国法律 融合 冲突 项目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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