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在规制广告发布中的道德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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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来,曹立波.注重在规制广告发布中的道德作用[J].前沿,2010(14):158-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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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来 曹立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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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2.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编辑部,吉林,长春,1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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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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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国家不断完善立法、加大执法力度的条件下,问题广告依然屡禁不止,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在规制广告发布时出现了道德缺位,这种缺位表现在注重了法律制裁,没有注重道德制裁;注重了对广告主的制裁,没有注重对广告发布者制裁;没有运用道德制裁触及广告发布者的致命要害,即经济利益。出现这一问题客观上的原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的道德体制尚未形成,主观上广告发布者缺乏社会责任,同时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尚未形成一种道德强力去制约问题广告的发布。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社会、广告发布者、消费者等方面加强道德建设,从多角度形成可操作性的德治制裁措施,从法治、德治两方面规制广告的发布,维护受众和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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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制广告发布 道德缺位 原因 解决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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