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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之比较研究
引用本文:李珂.《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之比较研究[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9(3):57-59.
作者姓名:李珂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成都,610072
摘    要:《食品安全法》引入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理念。相较《食品卫生法》而言,《食品安全法》在法律保护对象、法律适用主体、监管模式和标准制定等方面均有很大突破和完善。法律保护对象的调整、法律适用主体的扩大、全程主动的监管模式、制定标准的科学性以及食品溯源制度的延伸构成了《食品安全法》的五大亮点。

关 键 词: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  “从农田到餐桌”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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