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之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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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珂.《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之比较研究[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9(3):5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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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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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成都,61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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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食品安全法》引入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理念。相较《食品卫生法》而言,《食品安全法》在法律保护对象、法律适用主体、监管模式和标准制定等方面均有很大突破和完善。法律保护对象的调整、法律适用主体的扩大、全程主动的监管模式、制定标准的科学性以及食品溯源制度的延伸构成了《食品安全法》的五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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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 “从农田到餐桌” 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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