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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黔东南自治州丹寨县等6县划定为火化区的批复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摘    要:<正>黔府函2014]259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恳请将丹寨等6个县划定火化区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4]1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黔东南自治州丹寨县、麻江县、黄平县、施秉县、岑巩县、天柱县县城所在地划定为实施火葬的区域。

关 键 词:丹寨县  黔东南自治州  黔府  黄平县  岑巩县  天柱县  麻江县  南府  施秉县  殡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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