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伤害案件“处理难”的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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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季发严.关于伤害案件“处理难”的调查报告[J].河北法学,19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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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季发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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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段时间,笔者先后到衡水、石家庄地区及其所属的六个县市,就伤害案件群众告状难和政法部门处理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从调查情况看,近几年来,伤害案件群众告状难、政法部门处理难,一直是政法工作中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据石家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统计,在1988年二审刑事案件发还改判总数比1984年下降45.7%的情况下,伤害案件的发还数却比1984年上升40.9%。衡水等五市县在办理27起伤害案件过程中,先后有13件退查,最多的一件退查达5次。各地虽然针对这些问题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个别县市甚至还相当突出。“二难”问题的存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后果,不但使政法部门的工作陷于被动,而且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使党和政法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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