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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最小武力原则的应用
引用本文:戴钧涛.浅议最小武力原则的应用[J].法制与社会,2010(13):295-295.
作者姓名:戴钧涛
作者单位: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摘    要:警务活动是与人们联系最为密切的活动,为保证警务活动的正常实施,法律授予了警察一部分权力。被誉为“现代警察之父”的罗伯特·比尔在19世纪初就提出了“警务九原则”理论,其中第六个原则是:“警察只有在说服、建议和警告都不足以实现警察的目标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需要程度的武力以确保法律得到遵守和秩序得到恢复。并且,警察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仅仅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以实现警察目的。

关 键 词:最小武力  警察  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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